關于配合新加坡政府反恐反洗錢要求的通知
關于配合新加坡政府反恐反洗錢要求的通知
尊敬的恒信泰富客戶及合作機構:
依據新加坡政府關于反恐反洗錢規定,所有新加坡公司經營活動需符合以下規范:
一、不得與以下敏感國家進行任何商業活動
1、朝鮮 Korea 2、剛果 Congo 3、厄立特里亞Eritrea 4、伊朗Iran 5、利比亞Libya 6、索馬里Somalia 7、南蘇丹South Sudan 8、蘇丹Sudan 9、也門Yemen
詳情請點擊查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網站: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名單
二、銀行款項進出應嚴格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相應單據、合同以及一切證明資金來源以及付款合理合法性的證明。
三、所有公司的最終受益人必須披露。控股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新加坡公司最少應披露4層。
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:
65-62250588(SG)65-96321623(SG)
Email:[email protected]
新加坡恒信泰富機構有限公司
2017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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